这起事件显然不能仅由医调委出面处理,也不能因为医院已终止备用奶粉制度,就对医院过去的一些做法不予追究。行政和司法力量也有必要介入其中,对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展开调查。医院重现争抢“第一口奶”现象已值得警惕,何况这一次出现的还是过期奶,因此不能仅当成医患纠纷且仅处罚护士等直接责任人就了事。
但当前此事主要由医调委处理,而医调委的主要工作方向,是厘清使用过期奶粉与患儿病情反复是否存在关联。医院也只是将之归咎于护理差错,认为“未影响病情”,并给予当班护士等相关责任人以相应处罚。可以看出,目前此事仅被当成医患纠纷处理。但在这起事件当中,比医患纠纷更严重的,是法规和商业促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
此外,从当前已知的信息,可以看出一些不道德的商业行为。这家奶企是以赠予的方式向医院提供“第一口奶”的,奶企也许没有直接从中获利,但新生儿存在第一口奶依赖现象,奶企的动机仍令人生疑。更为关键的是,赠予的奶粉属于过期货,尽管奶粉可能是在医院存放期间过期,但目前还不能排除,奶企赠予了临近过期的产品,这究竟属于一时疏忽,还是商业方面的精打细算,医院又为何允许这家奶企进入,这些疑问都有待进一步查实。
(责编:董晓伟、黄策舆)
原标题:别把“第一口过期奶”事件仅当医患纠纷
一个新生儿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接受手术后,医院给其注入、喂食了过期奶粉,这在新生儿父母与院方之间引发了一场纠纷。4月25日,医院联络部一易姓工作人员表示,在此事件中医院奶粉管理、使用确实存在问题,也就此护理差错对新生儿科当班护士及上级领导做出经济、荣誉等方面的处罚。(5月2日中新网)
我国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医疗、保健机构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、推荐母乳代用品。此外,近年来一些医疗机构给新生儿喂第一口奶的现象,曾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,为此,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曾于2013年下发通知,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替代品,对违规机构和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。这家医院的行为,涉嫌违反上述法规。
这起事件首先是一起医患纠纷。刚接受肠胃病手术的新生儿,其胃肠功能比较紊乱,对饮食质量的要求更高,喂食过期奶粉不利于孩子的恢复。患儿家长据此提出诉求合情合理,不管责任如何划分,此事件都应该作为一起医患纠纷来认真对待。